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建工之星”的通知

2021年11月23日 14:30  点击:[]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建工之星”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切实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发广大学生向身边的同学学习,努力成为奋发有为、争优创先、立志成才的优秀大学生,进而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班风的形成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工程学院“建工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身边的榜样 可触的精彩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评选工作,成立我院“建工之星”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 郭成立

 主  任: 肖建清 王利蕊 张士科

    员: 祁怀印 李媛媛 孔令冉 崔梦婕及部分学生代表

三、奖项设置

自强之星、学习之星、艺术之星、先锋之星、奉献之星

文明之星、体育之星、志愿之星、诚信之星

四、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建筑工程学院青年学生;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在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

 4.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5.在全国、省、市、校各类重大比赛及其它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或我院赢得荣誉,并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

6.限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报名(专升本限二年级报名)

(二)具体条件

1.自强之星

生长在贫困家庭或者特殊家庭,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没有优越的家庭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优异的学习成绩。

2.学习之星

学习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或多次获得专业一、二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先进典型。

3.艺术之星

多才多艺,能歌擅舞,能书会画,能写会讲,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写作能力、审美能力和辩论能力,并在以上特长方面获得国家、省、市或校级荣誉。

4.先锋之星

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热爱文学创作,具有文学创新思维,曾参与征文、辩论、朗诵或演讲等文学活动,并获得奖项或者有一定成绩和影响的,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思想积极,具备真诚、正直、公道、正义、善良、利他等人文精神。

5.文明之星

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社会的各项帮困助学活动。尊敬老师、长辈,孝敬父母和老人,不铺张浪费,不讲究吃穿,不和同学在生活上攀比,有朴素的作风。爱护社会和学校的一切公共财产,并能和破坏公务的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责任意识。

6.体育之星

热爱体育活动,积极参与我院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参加校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佳绩,在学校或我院中起到示范作用,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

7.志愿之星

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关注社会的公益事业,为人正直热情,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是我院“青年志愿者团队”成员。

8.奉献之星

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学校的各项校规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工作认真、甘于奉献,在维护同学利益、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9. 诚信之星

   具有诚信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学习上,不迟到或早退,不旷课,考试不作弊;在院系工作中,认真负责,公开公平公正;生活中待人真诚,与人为善,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采取逐层选拔的办法,以学生自荐、教师举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经学院分团委审核后每项选出1-2人,确立为候选人。

(三)需上报的材料:

1.《建筑工程学院“建工之星”候选人登记表》一份及电子稿。

2.个人或集体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标题黑体三号,正文宋体小四)一份及电子稿。

3.个人所获荣誉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一份)。

4.个人及集体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5.请各团支部于112510点前,将上述需上报材料所有电子材料以支部为单位建立统一文件夹,压缩后发送电子版,邮箱jgxyftw@yeah.net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委会对分团委初步审核的人员进行评选,根据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建工之星”人员名单,并在全院张榜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

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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