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数字建筑产业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02日 15:53  点击:[]

建筑工程学院(数字建筑产业学院)

2025-2026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处《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工作原则,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和考核择优。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组长为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成员为各专业班主任、各系主任、各年级辅导员。具体名单如下:

 长:张玉峰  张士科

副组长:郭晓燕  李海涛  张 

 员:杨  帅      贾海洪  刘志彬  崔彦敏  李媛媛

孔令冉  崔梦婕  冯  贺  张泽豪

三、学生专业转出条件

(一)学生原则上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确有专业兴趣和特长,经本人申请以纸质材料为准学院考核,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

2.对其他专业确有深入了解、认识,对未来发展确有明确规划者(提供纸质版个人成长规划),经班主任、系主任、辅导员、副书记逐级谈话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后确定;

3.入学后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由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判定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同类专业学习的;

4.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对应年级无学生原所学专业的;

5.应征入伍退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在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不能及时提供纸质材料,经谈话对所转专业无明确了解与规划者;

2.未取得学籍或为毕业年级者;

3.跨学历层次的;

4.跨录取批次的;

5.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的;

6.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以及通过对口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7.软件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类、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8.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注:每名学生最多提交一份转专业申请表,不可重复提交。

四、学生专业转入条件

  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转入人数上限为10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在满足学校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制定我院考核要求如下:

1.具备对目标专业的基础认知与了解,能够清晰阐述个人未来发展规划且与目标专业高度契合;

2.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专项面试考核,综合表现合格者择优转入。

、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转出审批(2025121-12月5日)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在校生,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12月1日17:30前到我院;

2.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转专业条件进行初审,经研究同意后,由辅导员、分管领导在学生《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持我院学院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在12月5日前交申请转入学院。

(二)转入要求、考核及公示

1.转入学院组织所有申请转入学生按照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接收人数上限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同意转入学生。

2.学生处对经双方学院同意的学生申请汇总审核,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天。

、其他要求

1.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不变,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对于已修课程的学分,按照转入专业标准进行认定;应修而未修课程须重新修读。

2.转专业学生《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院移交给转入学院,并在表格中如实登记学籍异动情况。

建筑工程学院

202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