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阳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宣传部展板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展板无故损坏或丢失,逐步完善系展板申请借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用方须为班级、部口或社团以上单位,不对个人及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外借。
二、展板借用必须使用分团委展板借用申请表的统一表格(网页下载见附件1);申请表须经借用单位审批。
三、最早可提前五天提交申请表格至宣传部部长预约借用展板,不受理提前超过一周的预约。最早提前一天借走展板。
四、为使分团委宣传部的展板能够尽量满足各单位需求,分团委宣传部对各单位借用的展板实行总量控制,具体可借展板和数量以当时宣传部可借出版面数量为准。
五、展板借用期最长为五天,有特殊情况者,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如需延期,请借用方务必事先知分团委宣传部相关人员。
六、归还展板需在两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联系宣传部部长。一般地,超过归还期限三天不归还展板且不通知展板负责人,宣传部将给予记录。且该单位本学期内宣传部有权不予借用展板。借用展板归还时,也需告知宣传部负责人。
七、制作展板的工具材料需借用单位自备,分团委宣传部的物品不借予其他单位使用。
八、展板在建工门厅展出时不得放在“建筑工程学院”字样形象前。在西门口主干道展出时,不得放在电子屏下方。
九、展板一般存放于建工楼门厅后隔间处。借用版面时需有宣传部人员现场指定,具体借出展板需听从宣传部相关人员。单位借用展板结束需抬回建工楼门厅隔间处。
十、单位借走展板期间,需自行保护展板的完整,若展板发生损坏,需借用单位及时维修赔偿。
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宣传部
2016年3月30日